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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6日召开的中央政治局会议传递出“要帮企业渡过难关”的明确信号。9月2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一揽子增量政策的落实工作。此后有关部门密集发布了一批助企纾困的举措。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近日发布《关于引导网络交易平台发挥流量非消极作用扶持中小微经营主体发展的意见》,明确引导平台企业发挥流量非消极作用、扶持中小微经营主体发展的具体措施。
平台流量是数字化的经济有别于传统经济的重要资源,对经营主体开展线上经营具备极其重大作用。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健全促进实体经济和数字化的经济深度融合制度”。广大中小微经营主体有强烈的数字化转型需求,但现实中往往受规模、资金、技术等限制,单枪匹马很难跟上数字化的经济的发展速度。很多中小微经营主体渴求平台流量给我们自己所带来更大销量,但同时也觉得平台流量存在工具操作难、流程复杂、投放精准度和转化率低等问题。对中小微经营主体的流量扶持,就是以更大力度推动平台经济赋能实体经济发展,激发网络经营主体的内生动力和市场活力,促进实体经济和数字化的经济深度融合。
流量扶持要公开公平公正。流量扶持需要市场主导与政府引导相结合,充分的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地发挥政府统筹协调和政策引导作用,支持平台提升流量配置效率、提升流量服务实体经济发展效果。平台能够准确的通过自身运营情况,逐步优化算法,合理配置流量资源,帮助经营主体提升品牌和产品知晓度,拓展市场。更重要的是,平台要建立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的流量规则,以合理程序确定流量分发机制,依法保障平台内经营主体合法权益,持续完善相应规则。如此,才能营造有利于中小微经营主体发展的营商环境,激发其发展活力。
流量扶持要提高精准度。随着电子商务平台的发展,流量逐渐变得重要,平台自身要通过精细化运营来提高流量的利用效率。尤其是在流量扶持的过程中,平台应发挥技术优势和大数据优势,结合经营主体信用状况,动态调整扶持力度,优化模型算法,使扶持措施更精准、高效。特别是鼓励平台围绕乡村振兴、促进就业、扩大消费等重点开展流量扶持。各个平台可立足业务特色,发挥比较优势,为平台内农产品、特色和新入驻等中小微经营主体提供专业化、精细化服务。如此,才能将流量用在刀刃上,更好地发挥流量扶持中小微经营主体的作用。
流量扶持还需完善相关配套措施。中小微经营主体获得流量扶持后,也许会出现供货不足、退款退货率高、配套服务跟不上等问题,不能很好地将流量转化为业务增量,影响流量扶持效率。解决这样一些问题,一方面需要中小微经营主体提高经营管理上的水准,提升自我发展能力;另一方面,还需要平台在流量扶持之外完善配套服务。比如平台可提供产品研制、生产加工、原料采购、销售渠道、仓储物流、财务金融、数据分析、决策支持等配套措施,同时开展培训活动、建立交流渠道,进一步探索扶持对象的实际的需求,提升相关服务的专业性、稳定性。如此,才能助力中小微经营主体接住流量带来的红利。
经营主体是经济运行的“细胞”,抓住经营主体,就抓住了经济发展的力量载体。目前,我国登记在册经营主体达1.88亿户,其中大多数都是中小微经营主体。引导网络交易平台发挥流量非消极作用扶持中小微经营主体,是加大助企帮扶力度的有力抓手,有助于增强广大经营主体的信心,进一步释放市场活力,为努力完成全年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目标任务贡献更大力量。